民事研字[2008]第21号
关于征求国家标准《燃油式火化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》意见的函
各有关单位与专家
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要求,在民政部人教司和福事司的组织领导下,我所编制完成了《燃油式火化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监测方法》国家标准的修订稿。根据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管理规定,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发给你们,请提出书面修改意见,按时返回我所。
要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0日。
联系人: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肖成龙 王玮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区33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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